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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课程 (转自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网站) 一、项目总揽 北京大学的艺术教育有着悠久的传统和渊源,原北大校长蔡元培先生早在上世纪初叶就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艺术教育思想。近一个世纪以来,在北大几代艺术学者、教授的倡导和努力下,北京大学已成为全国的美育和艺术教育中心,形成了教学与科研并重,重视美学研究和艺术研究,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宝贵学风和优良传统。 颗粒艺术共分为平面颗粒艺术、立体颗粒艺术以及颗粒影像艺术三大专业方向,其创作可用多种物质进行组合呈现。为更好地发挥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师丰富的教学资源,推动颗粒艺术理论与创作的不断发展,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举办颗粒艺术研修班,研修班将设置系统化的艺术理论研究、颗粒艺术技法和创作核心课程,以颗粒物作进行教学实践材料,开设颗粒艺术的相关的课程,以期培养高端研究创作人才。
二、教学方式 1、北京大学颗粒艺术研修班是北京大学正式批准的培训课程。现正式面向全国开展,采取半脱产面授的教学方式。 2、采取导师专业课与公共理论课、公共实践课相结合的方式,开创研修班全新的教学体系,方便各类学员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和学习目的选择适当导师专项研修和学习深造。理论与创作实践相结合,重点提高学员颗粒艺术下设多种材料课程及艺术创作和美学鉴赏能力。
三、教学特色 1、名师教学课程均在北京大学、北大附中校园内进行。学员亲身体验中国最高学府的学术氛围及学习环境。 2、优秀学员每年在北京大学举办一次展演。 3、学员结业后,学员将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友,今后的各类展演、研讨等活动,院友会优先邀请参加。
四、课程设置 (1)公共理论课程:艺术学理论,文化艺术修养、材料分析、当代艺术。 (2)专业基础课:颗粒艺术概论、平面颗粒艺术、立体颗粒艺术 (3)专业实践课:颗粒方创作、颗粒艺术创作、展览策划 (4)结业展演 通过理论、实践、创作三大教学板块实施,使学员对颗粒艺术创作及语言规律有一个全面的掌握和提高,使学员对颗粒艺术的理论修为和自身创作方向有一个质的飞跃和升华。
五、部分授课教师 彭 锋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李 洋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 晨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 丁 宁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李 松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翁剑青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白 巍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 高 译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 李 伟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主任、教授 龙念南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术委员会秘书长兼副主任 朱 峰 CCTV国家宝藏 导演 王 楠 北京大学颗粒艺术实验室 执行主任 石 多 艺伙董事长兼CEO 中艺联合美术院副秘书长 冯 旭 中央美术学院绘本工作室 教师 注:如因教授时间调整,以每月初公布的课表为准
七、培养对象 1、民营企业人员或自由画家中具备一定的创作基础和理论水平,省级美术家协会会员以上学员优先,艺术类高校毕业生从事艺术创作者优先。年龄在40岁以下(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不招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国家公职人员参加或旁听。 2、研修班每班限招15名学员。 3、学员报名成功后,双方签订《北京大学社会招生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协议书》。
八、研修安排 培训时间:2021年10月-2020年9月。每月集中3-5天,整体课时为30天,240课时。公共课上课时间按照北大校历。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北京大学颗粒艺术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统一编号,统一加盖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公章。可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查询。 九、报名缴费 提交报名表及个人作品→入学审核→通知入学→交纳学费→报到入学 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身份证、个人免冠照片、在职证明、个人代表作品、画册或近期创作图片5张;以上电子文档请发pkukeli@126.com 资格审查:由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组织专家,根据学员个人资料和作品,经审核确认后决定录取与否。 录取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入学通知书》,未接到通知者可到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查询。 学费:36000元/人,食宿、交通等费用学员自理。请在收到《入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课程费用。开课前5个工作日内收到《入学通知书》者须根据《入学通知书》中的指定期限内汇款至学校账号: 户名:北京大学;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帐号:0200004509089131151; 用途:艺术学院+颗粒艺术 研修班+姓名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北京大学红六楼113室 邮政编码:100871 网址:www.art.pku.edu.cn 电话:010-62757501 专业课咨询: 13810800750 王老师 传真:010-62759675 北大继续教育咨询投诉电话:010-62757911,010-62755911,http://www.oce.pku.edu.cn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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